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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三月统考通知

2024-02-26 11:53:28 692次浏览 来源:本站

各学习中心、有关同学:

2024年第一次网络统考将于 3月16日~17日举行,为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6日~17日,每天安排4场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考试场次

考试时间

第1场

8:00~9:30

第2场

10:00~11:30

第3场

14:00~15:30

第4场

16:00~17:30

二、考试对象

网络统考应考科目尚未通过或“大学英语(B)”有重考需求的网络教育在籍学生。

特别提醒:从下批次考试起,已经通过网络统考相关科目考试的学生不允许再次报考。

三、考试科目

专升本层次学生可报考“大学英语(B)”及“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起本层次学生可报考“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

基础”“高等数学(B)”“大学语文(A)或(B)”。四、考试报名

2024年3月1日10:00~3月4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 https://upctk.webtrn.cn/np完成个人信息确认、考试科目及场次选择、考试客户端下载等工作。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初始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请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个人信息。具体报名流程操作见《考生报名操作手册》(附件1)。

五、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远程在线+双机位监控”的在线闭卷考试方式,

考生需准备带摄像头的电脑1台、智能手机1部及手机支架。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学校采用远程人工监考、考中随机抓拍、考后全面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

六、考前测试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正式考试前,请考生务必按时参加模拟考试和设备调试。模拟考试时间为3月8日10:00~3月 10日10:00,腾讯会议设备调试时间为3月8日~3月10日每天的9:00~20:00。

七、成绩发布

统考成绩将于4月中旬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八、特别说明

1.学院将于考试报名结束后发布《考试须知》,就考试系统准备、客户端下载及安装、考前设备调试等内容做详细说明,请关注有关通知。

2.每位考生每科只有一次选择场次的机会,且每科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如遇某一场次已报满,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其他日期及场次。

3.报名后无故缺考的考生,下次考试时对其缺考科目予以停考一次处理。

4.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依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及《远程教育学院网络统考

违纪和作弊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附件2),予以严肃处理。

九、咨询电话

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03-9966,或通过报考页面的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 7:00~24:00。非技术问题:可联系学习中心或拨打学校咨询热线 400640-1953、0532-86980660进行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8:30~

11:30;14:30~17:30。

 

附件1:《考生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2:《远程教育学院网络统考违纪和作弊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附件1: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IE10.0以上、Firefox40.0以上、360浏览器登录报名网

站(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通讯设备进行报名)。

一、登录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网站https://upctk.webtrn.cn/np考生输入用户和密码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1708919415003.png 二、确认个人信息

登录完成后,系统会弹出“确认学籍”信息窗口,考生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并确认学籍所属高校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如信息有误可点击“申请复核”进行信息更正申请。(如照片有误,请联系学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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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线报考

1.报考信息界面显示可报考科目,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科目、考试

日期及场次时间后,点击“报名”按钮即可进行报名。已报满的场次不再显示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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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完成后,刷新页面即可查看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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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修改默认密码

点击报考页面右上角“账号绑定”,按照系统提示,可进行密码修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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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图片均为示意图,具体信息以报考页面为准。

     

附件2:

为保证网络统考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学校将采用远程人工监考、考中随机抓拍、考后全面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考生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及本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一、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如下行为者认定为违纪,本次考试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1.在公共场所(如公共教室、图书馆、咖啡馆、网吧、公共办公室等)进行考试;

2.有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在监控画面中出现;

3.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电子字典、书籍、资料、零食、饮品等;

4.佩戴口罩、墨镜、帽子、夸张的眼镜等饰品;

5.频繁、大幅度变换身体位置和姿势,脱离监控范围;

6.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考生第二机位监控视频画面未能确保考试电脑屏幕、键盘、全身(手和键盘被身体遮挡)和桌面可见,或监控画面过暗、过亮,导致监控效果不佳;

7.不服从监考教师的指令规范考试行为者;

8.对考试过程中采集的监控信息回溯发现的其它违纪行为。

二、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如下行为者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

2.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

3.考试过程中故意遮挡面部,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或离座、故意偏离摄像范围等逃避监考的行为;

4.考试期间佩戴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

5.考试期间翻看书籍、资料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行为;

6.考试过程中拍摄答题界面,抄录、传播试题内容或通过图片、视频记录考试过程的行为;

7.考试过程中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讨论、对话等声音;

8.考试结束后,制作、持有、存储、传播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图片、音视频等材料;

9.对考试过程中采集的监控信息回溯发现的其它作弊行为。

上述认定违纪、作弊行为未尽之情形,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违纪作弊处理。